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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吵架、會打人 孩子怎麼教?

天才領袖 / 兒童發展醫學專家 王宏哲

自由時報/週末生活版 Ting媽 撰

 

【錯誤行為的積極導正】

-做出不當的行為要道-
3歲左右的孩子語言表達能力沒有肢體動作來得靈活,很容易直接以行動表示情緒。大人在當下,需要求孩子為自己的不當行為道歉,再了解孩子爭吵的原因,針對事端做出對錯的判斷,不要只責怪出手的孩子。
不過,通常孩子在不當行為後,大多不知道自己哪裡錯了、不願意道歉,此時不需要強逼,此舉反而會讓情緒已不佳的孩子,反應更加劇,大人可先代孩子向受害者表達:「對不起,出手就是不對。但是什麼原因讓他生氣出手,我想了解一下。」此舉可以讓孩子了解,自己的行為不對、要道歉,而且大人會了解並解決問題。

-教孩子正確的社交行為-
 當孩子開始有自我意識,有時大人越是告誡,孩子反而越是不受控、想嘗試,加上孩子還不懂什麼是「感同身受」,同理心也還沒建立,不知道動手動腳會帶給別人的感受是什麼。
 若可以在孩子出手前,及時阻止並引導孩子思考「這個舉動可以嗎?是不是有更好的表達方式?」教孩子在深思熟慮後,再執行對的社交行為。例如:當孩子正在玩的玩具被搶時,可教孩子說:「我還沒有玩完,請還給我。」或教孩子請大人來解決紛爭,向大人清楚表達自己的問題,如:「我還在玩的玩具,被哥哥搶走了。」
 
-重複演練對的社交行為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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