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才領袖/兒童發展醫學專家王宏哲

責任感的關鍵養成期

如果父母想讓育兒這件事有如倒吃甘蔗般甜美,建議家長,千萬要把握三到六歲,這時期是建立孩子「自我負責」觀念的最佳時機。自我負責的認知與態度,是能讓孩子受用一生的基礎能力,和記憶型的讀、寫、算教育相較,教會孩子負責任的投資報酬率最高。

一旦孩子在學前階段學習到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,上了小學後,父母就有機會看到凡事自動自發的「理想」小學生:早上不賴床、上學不遲到、好學不惓、充滿學習熱情、不用催也不用趕,孩子會自動寫完功課……。

幼兒在二歲前仍是無律階段,較沒有是非觀念的存在,以滿足自我的需求為主,顯現在外的行為不受約束。但是三歲之後,開始進入他律時期,除了自己,孩子已意識到他人的存在,開始有是非善惡的觀念。五歲之後,更是可以透過先前的成功經驗,有自律的初步模型,在社會的鼓勵之下,慢慢的形成一個個好習慣。

孩子的教養.jpg

父母的教養重點

1.開放給孩子選擇的權利:
《每個孩子都能學好規矩》作者安妮特‧卡斯特尚(Annette‧Kast-Zahn)建議父母:「關於自己需要什麼,孩子應該逐漸做更多決定,並自己承擔後果。」不論吃飯或是玩玩具,父母都該將自主權還給孩子,不該幫孩子決定玩具怎麼玩。又如吃飯,父母可以決定供應哪些菜餚,但除了孩子自己,沒有人能夠決定孩子的食量。只要孩子不想繼續吃,就該結束用餐。父母只要堅持在規律的時間提供三餐,並拒絕在餐間提供零食,孩子很快就會學習找出正確的食量。

2.生活自理的責任:
孩子三歲進入幼稚園之後,許多家長常有「早晨焦慮症」,孩子太晚起床、穿衣服拖拖拉拉、吃早餐也慢吞吞。卡斯特尚認為,父母的責任是將孩子準時送到學校,至於孩子是否穿戴整齊、頭髮梳好、有時間從容不迫的吃早餐,家長可以交給孩子自己決定。孩子覺得自己「有責任」時,早上就不再有理由胡鬧。

3.給孩子無聊的權利:
這個階段的孩子該學習規劃自己閒暇時間的責任。如果孩子一句「我好無聊」,就能獲得家長的陪伴,孩子根本無從認識自己的需求和能力,也不知道該如何和自己相處。孩子有權無聊。卡斯特尚提醒父母,別允許孩子看電視填補空檔,也不必帶著孩子四處上才藝班。父母可與孩子討論,但請孩子規劃屬於自己的週間遊戲作息表,父母只要在家裡提供屬於孩子的工作桌或角落遊戲空間,讓孩子依自己的安排遊戲。自由遊戲的時間愈多,孩子愈容易回答「我該做什麼」的問題。

4.訂定明確的規矩,讓孩子知道違反規矩的後果:
幼兒需要規矩、限制、界限,才能學習自我控制,了解不能總是率性而為。《我家幼兒教養好:3~6歲》作者蕯爾‧賽維爾(?)指出,孩子其實很需要成人為他們訂定規矩,規矩可以做為支柱與指引,讓孩子了解什麼才是良好的態度與正確的行為。
但給予幼兒的規矩和要求必須非常具體,賽維爾在書中舉例,如果父母說「去把房間整理乾淨」,就是模糊的要求。對孩子而言,「把房間整理乾淨」的意思並不清楚,他不知道該用什麼方法讓房間變乾淨。所以明確的要求應該是:「先把玩具收起來,再將地板上的衣服掛起來,把房間收乾淨。」父母也必須讓孩子了解違反規矩的後果,這能讓孩子知道如何做決定:正確的決定會得到正面的結果,錯誤的決定則會是負面的後果。例如,給孩子蠟筆前,可以先提出明確的要求:「要畫在紙上,如果畫在其他東西上,就要沒收蠟筆。」

5、貫徹規矩的執行:
許多父母訂了規矩,也告訴孩子違反規矩的後果,卻因孩子的哭鬧、拖延而妥協、屈服。教養態度前後不一致,孩子反而成為機會主義者,他們學到以負面的方式堅持到底。
如果家長想要孩子自律,必須堅定的執行自已所立下的規矩。當孩子知道你言出必行,才會認真看待你對於違反規矩的警告。而一旦孩子開始試著自己收玩具,在餐廳吃飯有禮貌,就寢時間到了也不拖拖拉拉,家長可以讚美孩子,讓他知道自己長大了、漸漸具有責任心,對家裡有所貢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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