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每個人都有過學生時代,難免在課堂上犯些小錯,還記得當時老師是怎麼處罰的嗎?罰站、罰寫、課後反省等等,更早期甚至有打手心等處罰,現在學校的處罰即將有新規定!

教育部在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預告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草案」,共有十六點管教措施,給學校老師參考,爸爸媽媽們也要好好來讀讀,小朋友在學校待超過每天三分之一的時間,這些訊息很重要!

學校16點處罰新規定,罰站不可超過2小時

十六點一般管教措施

教師基於導引學生發展之考量 ,衡酌學生身心狀況後,得採取下列一般管教措施:

1.適當之正向管教措施。

2.口頭糾正。

3.在教室內適當調整座位。

4.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。

5.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。

6.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,協請處理。

7.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業或工作。

8.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。

9.要求課餘從事可達成管教目的之措施,如學生破壞環境清潔,要求其打掃環境。

10.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學校活動 。

11.經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同意後,留置學生於課後輔導或參加輔導課程。

12.要求靜坐反省。

13.要求站立反省。但每次不得超過一堂課,每日累計不得超過二小時。

14.在教學場所一隅,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,並以二堂課為限。

15.經其他教師同意,於行為當日,暫時轉送其他班級學習。

16.其他符合輔導管教相關法令規定之管教目的及原則,且未使學生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。

如果已經實施前面這幾種管教方法,學生還是明顯沒改善或妨害現場的活動,老師可以請學務處或輔導室的人員協助,將學生帶離現場;如果真的有危險疑慮,學務處或輔導室的人員必須協助且非正當理由不可拒絕;有危害他人生命、身體之虞時,得強制帶離現場,並尋求校外相關機構協助處理。情節重大者,學校可以通知家長或專門機構(如少年輔導單位、警察機關等)協助處理。

資料來源:行政院公報

 

以上相關規定爸爸媽媽都要解,孩子的權益才不會受損。現在的學生都很有自己的想法,時代觀念也一直在改變,法令也因應社會環境日新月異,不只是學校老師,父母與孩子之間也要找到更好的平衡點。如何共創一個彼此都好的未來,我們都要一起學習。

 

學校16點處罰新規定,罰站不可超過2小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學校 處罰 罰站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天才領袖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